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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港法律服务业交流合作谋新篇促发展
日期:2024年09月30日    来源:网络

  近年来,广西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推动北部湾经济区与粤港澳大湾区“两湾”联动,不断加快“东融”步伐,持续加强与香港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合作。记者从广西司法厅获悉,近年来,广西司法厅积极加强与香港法律服务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引导广西律师参与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共同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多年来,香港是广西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香港的企业家和专业人士在广西投资兴业,为广西律师拓展香港业务带来了很好的机遇。为此,广西律师协会更加重视为两地律师行业开展法律业务交流合作搭建平台,于2018年与香港律师会签署了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在互派律师学习交流、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合作事项。2023年,在自治区司法厅的指导下,广西律师协会立足于桂港两地企业的现实需求,参与举办2023年港人在桂营商实务讲座,为企业“引进来”“走出去”建言献策。

  广西律师主动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不断探索和开拓港澳法律服务市场,用扎实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两地经济高质量发展。据了解,广西某1家律师事务所在担任某港资企业破产清算案件项目管理人时,获得香港高等法院认可,判决支持管理人申请的全部请求和命令,成为广西首例、国内非试点地区第四例获得香港法院认可和协助的破产案件。广西某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某中国香港股东100%控股公司破产重整案件项目管理人,助力烂尾停工5年的工程项目在案件审理期间恢复建设,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首批“10+3”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广西某1家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某银行香港分行与福建某船务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船舶吨位15万吨,标的额1.76亿人民币,入选北海海事法院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件。一个又一个的生动案例,是广西律师行业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精准发展的“缩影”。

  据统计,2019年至今,广西律师办理涉港澳案件(诉讼及非诉)标的额约达14亿元。目前,广西在境外国家和地区设立的10家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中,有1家分支机构已正式落户香港。

  桂港深化交流合作是进一步加强广西与香港各领域务实合作的迫切需要。下一步,广西司法厅将进一步强化与香港律政司的沟通联系,推动双方在加强法律业界交流、深化国际商事仲裁合作、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拓展学术交流渠道等多方面形成长效合作机制,打造桂港两地法律服务业开放合作大平台。(中国日报社广西记者站 石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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